新闻出处: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记者:霍文 通讯员 郭程锦 苏社养
发布时间:2007-10-10 12:55:03
记者昨天从雁山警方了解到, 10月4日漓江撞船事故 (见8日 两机动船相撞一小孩不幸溺亡,事发草坪乡水域 )的肇事人赵某、杨某已被刑事拘留,事故善后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据警方调查,10月4日,草坪街的赵某、杨某偷偷无证驾驶无营运资格的小机动船搭乘游客游览漓江。当天上午 10点多,赵某向游客汤先生、陈先生一行6人揽客,称正常坐游船需要 1000多元,而自己只要 500元,蛊惑他们上了自己的小机动船。下午 3点,当赵某驾驶船只逆水返航时,和杨某驾驶的船只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先生的儿子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后,雁山区政府、雁山公安分局和草坪回族乡政府等有关部门迅速组成事故调查和善后事宜处理组,经过多次协商,事故的善后事宜已得到妥善处理。
经查,赵某、杨某均是无证驾驶船只进行非法营运。目前,两人已被雁山警方刑事拘留。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游客,游览漓江一定要到正规的售票点购票,到正规的码头乘坐正规的游船,以免发生意外。同时警示,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船只,没有办理营运证件的船只不得搭乘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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